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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科协科普部
2015-12-17 10:19:37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科协,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一年来,全省各级科协、学会及所属单位和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不断强化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拓展面向公众的科学普及和推广工作,为全省科普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广典型、激发动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进一步做好科普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科普工作再上新台阶,省科协决定,总结表彰2015年度全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1.全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2.全省科普工作先进个人
二、推荐评选办法
1.省科协将根据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科协全年工作总体情况以及2015年工作总结评出5个市(州)级科协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县级以下(包括县级)单位由各市(州)科协评审后按照分配名额向省科协推荐申报。
2.省直单位及全省性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由省科协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各单位全年开展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科协务必按照省科协分配的名额初评后报省科协审定,不得多报。
三、推荐条件及原则
?。ㄒ唬┛破展ぷ飨冉澹核萍龅南冉灏ǜ骷犊菩?、科协直属单位以及热衷于科普事业的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乡镇、街道、社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工作队等部门和组织。
推荐条件:所推荐科协系统的先进集体要具有良好的科普设施和阵地建设,能够认真完成省科协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所推荐非科协系统的先进集体必须对科普工作有较高认识,实际工作中大力支持科普事业,能够积极参与科协组织的科普活动。
推荐原则:各市(州)科协所推荐的全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要向基层倾斜,县级以下单位(含县级)不得少于推荐总数的70%,重点推荐县级以下的科普协会、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乡镇、街道、社区等。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科协根据本地情况,确定推荐对象,原则上向基层倾斜。
(二)科普工作先进个人: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科协所推荐的全省科普工作先进个人包括科协系统专职工作人员和非科协系统的社会各界人士。
推荐条件:被推荐的全省科普工作先进个人为科协专职工作人员的,应具备在科协组织工作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科普工作创新思维,工作业绩突出,受到领导肯定和群众认可。其他被推荐人员应为热心参与并积极支持科普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推荐原则:所推荐的先进个人中,县处级以下的人员(不含县处级)不得少于推荐总数的70%,非科协系统专职工作人员的先进个人不得少于推荐总数的30%,农村科普示范带头人、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基层科普志愿者要占有一定比例。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科协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及初评工作,省科协将其作为评选优秀市(州)级科协的重要参考依据。
2.此次推荐均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科协汇总审核后统一申报到省科协科普部。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市科协按照分配名额直接报到省科协科普部。省直单位及全省性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将申报材料直接报到省科协科普部。申报全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需附有5000字以内的全年科普工作总结,内容要突出品牌工作和地域特色;申报全省科普工作先进个人需附有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内容要重点阐述个人从事科普工作的案例和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的有效措施。
3.省科协接收相关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 省科协科普部
邮 编: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685330(传真)0431-85261380
联 系 人:梁雪松 刘晓宇
电子邮箱:jlskxkpb@163.com
附件:
1.全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
2.全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3.全省科普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