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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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科协
2017-04-26 11:14:22
全省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全委会是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全省领导机构。全省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省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全省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委会召集。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省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其代表经全省学会和各地区科学技术协会及有关方面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全省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决定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和批准全省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章程;选举产生全委会;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全委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
全委会行使的职权:执行全省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审议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决定授予荣誉职务;决定其他重大事项。